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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正式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

发布日期:2016-09-13 11:43:11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促进外贸创新发展,努力实现进出口回稳向好,经国家商务部和海关总署有关部署,自9月1日起,我省正式取消加工贸易业务审批,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减轻加工贸易企业负担。

  按照改革要求,商务部门将不再对加工贸易合同审批和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或制成品转内销进行审批。其中,各级商务主管部门不再签发《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加工贸易保税进口料件内销批准证》《加工贸易不作价设备批准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管委会不再签发《出口加工区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和《出口加工区深加工结转业务批准证》。

  改革后,加工贸易企业仅凭商务部门每年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和生产能力证明》,到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册设立(变更)手续,不再需要每个合同到商务部门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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