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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7-06-19 08:48:10

近日,省政府印发了加快建设创新发展四个支撑体系的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编制了其中关于加快建设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是指从技术到产业的演进体系,主要包括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产业形成等环节。随着创新型省份建设步伐加快,我省技术和产业创新体系有了长足发展,但是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依然存在,成果转化不畅、配套服务不优、汇聚能力不足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针对这些问题,经多次研究讨论, 5月3日,省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着力完善重大技术研发转化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资源捕捉寻找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成果路演展示机制、着力完善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4个部分。

(一)关于着力完善重大技术研发转化机制。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包括支持企业成为科研项目的承担主体、创新平台建设的主体,大力引进行业领军企业,鼓励企业实施股权、期权、分红激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内容。二是激发高校院所源头创新活力。包括加快建设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建设国际前沿综合性研究实验平台,支持省外或境外高校、科研机构在我省设立研发机构或分支机构,推进科技成果“三权”改革,放宽非财政资金的科研项目人员经费管理,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等内容。三是加快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包括支持建设一批集技术研发、项目中试、成果转化、孵化投资、创业服务、人才培养等功能于一体,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独立法人的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新型研究机构进一步创新管理体制等内容。四是加快完善产业创新平台。包括加强对创新平台的考核评估,提升创新平台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支持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建设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内容。

(二)关于着力完善创新创业资源捕捉寻找机制。

一是加强科技合作对接。包括省级层面与国内外知名高校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支持各市成立科技成果转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积极对接高校院所科研成果等内容。二是引进高层次科技团队。每年审核选择一批携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在皖创办公司或与省内企业共同设立公司、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活动的科技团队,省以债权投入或股权投资等方式分类给予支持。三是建立省科技成果信息系统。包括构建省级科技成果数据库和数据服务平台,建立科技成果在线登记系统,鼓励企业、高校院所通过系统发布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的科技成果等内容。四是建设网上技术市场平台。包括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技术市场平台,支持各市和有关机构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技术市场等内容。五是建立完善技术转移机构。包括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建设技术转移机构,鼓励省外高校院所在我省设立专业化的技术转移机构等内容。

(三)关于着力完善创新创业成果路演展示机制。

一是推进常态化路演展示。包括做精做优“江淮双创汇”品牌,邀请行业知名专家、高新技术企业、知名投资机构参加路演活动,支持各市举办创新成果交易会等内容。二是打造创新创业活动品牌。包括组织开展“创响中国”安徽创新创业大赛,高规格举办中国(安徽赛区)创新创业大赛、全国“双创”活动周活动等内容。三是建设安徽创新馆。包括不断丰富提升安徽创新馆展示窗口、实用平台、先验模型等功能,打造国际化路演中心,不断扩大创新馆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内容。

(四)关于着力完善创新创业主体向往汇聚机制。

一是建设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深度打造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集中发布各部门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并联各地、各部门创新创业服务经办入口,提供政策咨询、培训报名、能力测评、项目推介、开业指导、孵化融资对接和在线交流等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二是打造具有国际优势的产业服务环境。包括积极申建安徽自贸区,加快建设综合保税区,支持申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加快建设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大力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畅通金融和资本服务管道等内容。三是打造国际品质的生活服务环境。包括加快建设国际学校、国际医院和国际社区,实施城市外语标识改造,支持各地建设人才公寓,鼓励向优秀人才发放租房补贴等内容。四是打造遵循国际惯例的政务服务环境。包括放宽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条件、扩大签证或居留许可申请范围,大力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清理并废除妨碍创新创业的制度和政策等内容。五是建设环巢湖科技创新走廊。优化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建设一批开放式创新平台和创业载体,吸引集聚一批国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形成以信息经济为引领、高端服务业为主导、智能制造业为支撑的科创走廊产业新体系,打造全球知名的创新共同体、全国重要的科技创新策源地和全省创新发展的新引擎。(安徽省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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