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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1-27 08:27:10

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19年)的通知

皖经信电子〔2017〕295号

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为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国制造2025》(国发〔2015〕28号)、《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工信部联规〔2016〕453号)等国家战略和制造强省建设实施方案,我委编制了《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2017-2019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合法性审查意见书.pdf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1月20日

加快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实施方案(2017-2019年)

为加快推动我省集成电路产业提升规模和水平,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带动工业结构优化和经济转型升级,支撑和保障制造强省、智慧经济战略目标实现,现制定2017至2019年加快推进全省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简称“皖芯计划”)。

一、推进项目建设

(一)按照“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编制年度投资导向计划,建立省级重点项目库,加强跟踪调度,着力建设一批带动性强、市场规模大、成长性高、经济效益好的项目。

(二)建立支撑有力的要素保障机制,发挥省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等议事机构作用,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产业合理布局、科学发展,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三)按照集成电路项目特点及融资需求,积极向有关机构推介优质项目,引导相关产业投资基金、金融机构、社会资本跟投跟贷,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四)对接国家和省重大战略部署和产业布局,积极谋划战略性、基础性重大项目,争取国家政策支持,推动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在皖产业化。

二、培育重点企业

(五)全面贯彻国家支持集成电路企业发展相关文件,落实集成电路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以及进出口环节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六)建立健全集成电路产业运行管理体系,引导集成电路企业进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企业云服务平台,深化企业服务和行业运行分析监测。

(七)根据企业规模、成长速度、创新能力等,培育一批省级集成电路重点企业,汇聚资源,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促进融合发展

(八)加强产业链配套合作,建立集成电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经常性联系、产品技术供需交流渠道,围绕智能家电、智能制造、汽车电子、信息消费等市场需求,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促进形成若干专业化的虚拟IDM(集设计、制造、封装、测试及销售一体化的组织模式)。

(九)根据集成电路企业和重点应用领域需要,组织开展“芯片-整机”交流对接活动,对市场应用前景好、创新性强的集成电路优秀技术与产品,组织扩大宣传与应用推广。

(十)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资本链,在实践中积极推进集成电路企业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金融资本等的协同合作,构建“政产学研金介用”协同发展的产业生态系统。

四、优化发展环境

(十一)鼓励专业服务机构、龙头企业打造集成电路(半导体)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各平台软硬件设施基础建设情况、服务集成电路企业的数量和服务效果等,培育一批省级集成电路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平台。

(十二)加强集成电路人才培养,举办或组织参加集成电路先进技术及管理高级研修班,加强我省集成电路领域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十三)培育和发展集成电路产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发挥其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公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十四)支持相关地市政府、企业、产业组织、创业服务主体主办或协办创新创业大赛以及国际、国内集成电路产业重要活动及行业会议,鼓励集成电路企业参加国内外高水平展会和技术交流活动。

五、加强组织实施

(十五)围绕制造强省建设方案,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利用3年左右时间力争全省集成电路产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350亿元。

(十六)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要进一步加强组织推进,积极统筹调动各方力量,针对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密集、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等特点,持续优化区域产业发展环境,加快集成电路产业集聚区建设。

(十七)各级集成电路产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研究谋划力度,统筹规划,明确定位,打造建立全省区域协同、良性互动的集成电路产业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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