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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2-06 09:31:47

皖经信规划函〔2018〕139号

各市经信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制造强省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活力、企业家的创造力,不断推动我省制造业做强做优做大,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制造强省建设考评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2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现就开展2017年度全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申报条件
 在我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10亿元。
集团公司注册地在安徽省境内的,由集团公司申报,集团所属各子公司不单独进行申报;集团公司注册地不在安徽省境内的,可由注册地在安徽省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单独进行申报;注册地在安徽省的中央企业所属子公司可独立申报。

考评年度存在重大失信行为或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的企业,不予申报。

(二)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申报条件

在我省制造业企业任法人代表或执行总裁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候选人基本条件:1. 守法经营、依法纳税、诚实守信,有良好信誉记录,企业和企业经营管理者有良好的公众形象,能自觉承担社会责任;2. 注重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任期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3. 企业经营业绩突出,具有先进的市场运营能力、企业管理水平和高度的创新意识及能力、社会责任感、国际化视野、互联网思维,以及推动企业不断发展的先进事迹;4. 所在企业的主要经济指标位于本行业前列,企业社会效益显著;5. 在本企业担任主要负责人职务3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自愿申报。申报企业、申报个人分别填报2017年度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申报表(见附件1)、2017年度安徽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申报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签字盖章后,按属地原则,报送设区市经信委。

(二)初审。各设区市经信委会同本市统计、国税、地税、科技等部门,严格执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照考核范围和申报条件,核查并确保申报人申报资格的合格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三)择优推荐。各设区市经信委择优将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申报情况进行汇总(见附件3、4),报经所在市政府同意后,于2月27日前,将择优推荐的申报表、汇总表和相关材料,一式五份,统一报送至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经信委)。

 三、统计考评

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市申报的候选企业、企业家进行汇总、审核,分别按照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考核指标体系、安徽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考核指标体系进行统计考核,50名优秀企业家考核增设专家评审程序,确定考评结果。考评结果经公示后,报省推进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审定,以省政府名义进行通报。

四、具体说明和要求

申报材料要填写完整,数据栏不得空项、漏项,须按指标填写说明(见附件5)进行填写,荣誉栏若空缺,则填“无”。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处 叶永生、倪梦

联系电话:0551-62871161  0551-62871781 

电子邮箱:nimeng@ahjxw.gov.cn

附件:1. 2017年度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申报表
    2. 2017年度安徽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申报表
    3. 2017年度安徽省制造业综合实力50强企业推荐考评汇总表
    4. 2017年度安徽省制造业50名优秀企业家推荐考评汇总表
    5. 指标填写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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