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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将出台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9-03-13 09:21:24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建设,合肥市经信局制定的《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明确了合肥市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条件。

据了解,已建立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认定时须成立两年以上,所在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具有稳定且较高的设计投入,当年设计研发投入占企业R&D支出比重不少于5%。此外,企业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或获得全国性或行业性工业设计相关奖项。近三年内获得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10项以上,其中,和工业设计产品相关联的发明专利(含实审)不低于2项,并应用于主营产品的生产制造,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工业设计中心创新成果实现转化不低于3项,并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并已申报自主知识产权;参加国内外工业设计大赛不少于2次或举办工业设计专项赛不少于1次。

工业设计企业(含高校、科研院所工业设计单位)申请认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上年度工业设计服务年总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成立两年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2项以上国内外授权专利(含版权),或已获得2项全国性或行业性工业设计相关奖项。

市级工业设计中心及工业设计企业每年评选一次,对获得“合肥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称号的企业,市、县区给予相应政策支持,同时优先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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